关于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长效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29    浏览次数:1

省局直属各单位党委(党支部)、机关各处室党总支(支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创先争优“三问三解”活动总结交流会议精神和国家总局创先争优活动视频总结大议精神,现就我局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长效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做好创先争优活动总结,打牢经常性创先争优的思想基础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两年以来,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贯彻落实着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按照省直工委的具体要求,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目标,以“推动科学发展、富裕三秦百姓、建设西部强省”为主题,始终坚持以“和谐质监、以质取胜、创先争优”为总抓手,使创先争优活动与全省工作大局相结合,与质监系统工作实际结合,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内抓道德善行建设,外抓为民服务需要的创先争优之路,创先争优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科学发展有了新成绩、服务群众有了新提高、机关作风有了新转变、基层组织有了新加强。

  按照省委、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和省直工委的安排,集中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已基本告一段落,转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经常性创先争优。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认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创先争优理念,打牢经常性创先争优的思想基础;要继续保持集中性创先争优活动激发出来的热情和干劲,更加积极投身经常性创先争优;要推动创先争优融入质监工作、融入本职岗位、融入为民服务之中,推动质监事业科学发展,为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要把创先争优活动经验做法制度化,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

  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在集中性创先争优活动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三问三解”、党支部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党员群众评议机制、岗位扬善四满意制度,创先争优活动标准、党员先锋岗及窗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三亮三创三比三评”等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建立一套群众认可、党员欢迎、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工作机制。要按照提高党政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要求,根据系统党建工作实际及党员现状,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党支部分类定级、服务基层和群众、党内民主和群众监督、激励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干事创业、评优争优典型示范引领等方面的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要针对不同岗位职责,分别建立健全不同的制度机制,让每个不同的基层党组织有章可循、有制可依,使经常性创先争优活动纳入各级党组织的考核体系中,保障创先争优活动持续不断地开展下去,使之成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自觉行动。

  三、要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努力形成经常性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各级党组织的基本职责。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举措。系统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推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要发挥职能作用,制定本单位创先争优制度,指导、推动每个支部至少建立一项创先争优制度,保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有目标、争优有动力、先进受激励、落后受鞭策。要不断创新经常性创先争优的载体,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时时处处围绕中心创先进,立足本职争优秀。要继续组织引导党员干部以质取胜创先争优,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坚持党群共建、齐争共创,通过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先进带动单位创先进、党员争优秀带动群众争优秀,在系统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要积极培养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加以宣传推广,形成激励先进、带动一般、鞭策后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干好本职做贡献。

  系统各级党组织将推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情况请及时报送机关党委。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党委

  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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