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陕西省 » 科委 » 正文

关于鞠锦江等15位同志政工职称任职资格的通知 陕科工宣发〔2012〕86号

发布日期:2012-12-10    浏览次数:2

各相关单位:

  2012年度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定结果通知如下:

  一、经中共陕西省委科技工委企业政工人员中级专业职务评定委员会批准,以下6名同志取得政工师任职资格:

  李剑飞    西北橡胶塑料研究设计院

  陈  洁    西北橡胶塑料研究设计院

  程晓燕    西北橡胶塑料研究设计院

  唐志明    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

  权  佳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

  任  浩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

  二、经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通过,领导小组批准,以下9名同志取得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

  鞠锦江    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

  李  明    华陆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刘惠军    西安微电机研究所

  张德福    西北橡胶塑料研究设计院

  周红星    西北橡胶塑料研究设计院

  卢建平    陕西纺织器材研究所

  罗  丽    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

  刘  莹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

  宫晓宁    陕西省农业机械研究所

  2012年12月10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