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06    浏览次数:1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根据年初省委、省政府与各市(区)签订的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省政府定于2012年12月上旬对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12月上旬开始,共安排一周左右时间进行考核。具体时间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二、考核内容

  1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质量指标完成情况(以年度人口抽查数据为准)。

  2组织领导工作。市委、市政府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情况;计生协会“参公”、“三定”落实情况。

  3经费投入情况。依照2012年度责任书规定,市、县计划生育投入在2011年基础上的增加情况;农村税费改革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到位情况。

  4中、省规定的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综合改革示范县(区)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

  5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疾病治疗和预防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开展情况。

  6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情况;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情况。

  7依法行政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三、考核方法

  每个设区市抽查2个县,每个县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1个村,采取听、看、查、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由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5个组分赴各市(区)进行考核。

  请各设区市政府和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确保检查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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