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四川省乡城县玛依河水利工程
建设内容:四川省乡城县玛依河水利工程位于甘孜州乡城县境内,是从玛依河向硕曲河引水的跨流域引水灌溉工程。该工程由首部取水枢纽、总干渠、跌水电站以及河东干渠等主体工程组成,取水枢纽为闸坝式,首部枢纽水库具有日调节性能,正常蓄水位3309.0m,总干渠引水流量6.8m3/s,河东干渠渠首引水流量1.1m3/s,从取水首部枢纽的进水闸到河东干渠终点全长近40km,改善和新增灌溉面积52957亩。
建设单位:乡城县玛依河水利电力资源开发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乡城县
工程投资:本工程总投资26873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393.06万元人民币。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3年4月开工建设,2012年8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
设计单位:四川省清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主要是云南玉溪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川能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等
工程监理单位:江苏科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甘孜州环境监测站
验收调查单位: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该项目随主体工程施工的同时,实施了环境治理和水土保持措施,起到了良好的水土保持作用。在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区内的各类开挖面、弃土弃渣等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治理。各料场、渣场、施工迹地等进行了整地并采取了绿化或复耕措施。
电站设备检修废油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施工及运营期的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灌。
电站施工期及运行初期环境保护工作由乡城县玛依河水利电力资源开发公司负责管理,设有专人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设备的定期检修维护,环境保护档案的管理。制定了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并按规章制度执行。
三、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1、社会环境影响调查结果
工程占用耕地、林地、荒草地已给予了补偿,赔偿资金已全部到位。项目不涉及移民安置。根据资料查阅及现场调查,在丰、平水期,均有多余水量通过排洪闸下泄,满足玛依河取水口下游的生态用水需求;枯水期玛依河减水河段主要通过6条支沟、地下水和高山雪水补充生态用水,还可通过优化取水调度方案下泄生态流量,确保减水河段不断流。
2、生态恢复及水土保持调查结果
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已于2012年10月通过了四川省水利厅组织的竣工验收(川水函[2012]1901号)。
3、陆生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根据工程环评阶段调查和本次调查结果表明,本工程所在区域未发现珍稀植物种类分布,没有大型野生动物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工程建设对区域陆生动物的影响较小。
4、地表水:玛依河坝址处及硕曲河倒虹管出口处监测断面的地表水环境质量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要求。
5、噪声:电站厂界及环境敏感建筑物的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相关要求。
6、固体废物:渣场设置挡渣墙、排水沟及护坡,工程完建后对渣场进行整地绿化。
现将验收调查公示如上,公示日期为2012年12月3日至2012年12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此时间上报四川省环保厅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处。
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
电话:028-80589092
联系人:高家根、谢小红
Email:scjgc200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