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实施单位:
按照《农业综合执法项目管理规范》和《项目任务书》的要求,今年综合执法相关项目要在年底前进行工作总结和资金决算。有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范围
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二、组织形式
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对项目实施进行总结,决算。并以执法大队函的形式报送以下材料(可作为附件):
1.根据项目任务书要求制作的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或研究成果;
2.项目资金决算明细表(见附件1)。
3. 决算报告(对决算表的文字化,简要说明指出六大项的用途即可)
三、时间要求
相关材料务必先于12月10日前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农业厅法规处邮箱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2份纸质版材料于12月12日前用特快专递邮寄到农业厅产业政策与法规处,并发送电子邮件。
联 系 人:刘明勇
联系电话:0991-2877934(传真)、18690186161
电子信箱:xjnytfgc@sina.com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胜利路157号农业厅产业政策与法规处
邮 编:83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