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企业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近日,朔州市局召开乳制品质量安全主动报告工作培训会,要求企业实行质量安全主动报告制度。
会议要求:各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要牢固树立质量安全主体意识,针对企业遵守法律法规情况、质量体系建立及执行情况和生产销售台账记录、质量安全控制、不合格产品召回等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并主动向质监部门进行报告,自觉接受监督。报告方式和内容:每半年报告一次,时间确定为每年6月底和12月底。报告内容要涵盖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生产条件变化、食品原料采购、检验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涉及产品加工、出厂销售的全部环节。
下一步,朔州市局将结合监管实际,积极研究探索、总结经验、创新举措,进一步将该项制度推广延伸到全市范围内的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