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水利部组织对2012年申报甲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和申请延续甲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材料进行了评审,拟同意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等55个单位的76个专业类别取得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甲级资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等57个单位的150个专业类别延续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反映或举报。
公示时间:2012年8月20日至8月26日
受理部门: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联 系 人:徐永田 010-63202807
戚 波 010-63202132
传 真:010-63202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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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00053
附件:2012年全国甲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