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加快村庄绿化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2-12-10    浏览次数:2

  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快村庄绿化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开展森林村庄创建和“村村绿”、“万村栽万树”活动。确定从2013年起,每年启动1500个中心村绿化工作,每年完成1万个自然村绿化任务;到2016年,力争全省40%以上的中心村完成绿化任务,经过整治的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

  《意见》确定了村庄绿化五项重点任务:积极营造村片林,创建森林村庄,促进森林增长;全面开展“村村绿”,重点抓好村庄道路绿化、水体绿化和庭院绿化,打造村口景观、水体景观、绿化景观和庭院景观;加强以森林和湿地为主体的农村生态屏障的保护和修复;开展“万村栽万树”活动,扩大村庄绿量,提升绿化档次;合理利用村庄土地资源,发展林业产业,提高造林绿化综合效益。

  《意见》明确了四项扶持措施:优先安排国家长防林、治沙造林、退耕还林、森林抚育等项目,重点扶持农村生态建设和发展林业经济;加大省级投入,将村庄绿化纳入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凡达到省成片造林标准按规定给予补助;对实现创建“森林村庄”的行政村,由市、县财政安排专项奖补资金;多渠道筹集种苗经费,采取政府采购、对口扶持、认建认养等方式,开展送种苗下乡,解决村庄绿化苗木和经费不足问题。 《意见》要求,各级绿化委和林业部门要加大力度,强化责任,抓点带面,省抓20个森林村庄示范村,每市抓3至5个示范村,每县抓2至3个示范村,加快推进村庄造林绿化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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