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林业厅关于参加2012中部林业产业发展论坛暨省林业产业促进会理事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0    浏览次数:1

各市(州、直管市)林业局,神农架林区林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省林业产业促进会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促进中部崛起战略支点建设,突破性地发展林业产业,经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同意,湖北省林业厅携手湖北日报媒集团共同举办“2012中部林业产业发展论坛”,并召开省林业产业促进会理事代表大会。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论坛时间及地点

  2012年12月12日(周三)

  地点:广州军区武汉中南花园饭店

  二、主办单位

  国家林业局计资司(全国木材行业管理办公室)

  湖北省林业厅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

  三、论坛主题

  绿色发展 创新驱动

  四、论坛及会议主要内容

  (一)2012中部林业产业发展论坛(12日上午)

  1.邀请林业产业专家、国内林业上市公司和知名企业高管就宏观经济、林业产业发展趋势及林业企业如何做大做强做主题演讲;

  2.中部林业产业发展主题论坛。搭建金融、投资、经济专家与林业企业研讨平台。加强林业与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投资基金沟通交流,进一步深化银企合作;探讨建立林业产业基金和林业担保公司,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全体会议代表参加)

  (二)省林业产业促进会理事代表大会(12日下午)

  总结产业促进会成立以来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促进会的主要工作,增补常务理事、副会长,加强产业协会自身建设(省民政厅领导、省林业产业促进会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理事单位代表参加,林业主管部门领导列席)。

  五、出席论坛及会议的领导与嘉宾

  1.国家林业局计财司、湖北省政府、省人大领导;省林业厅、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主要领导;

  2.河南、江西、湖南省林业厅林业产业负责同志;

  3.中部地区部分林业上市公司和知名企业高管;

  4.林业金融战略合作单位负责同志;

  5.宏观经济及林业产业有关专家学者;

  6.省林业产业促进会理事代表单位(名单附后)负责人;

  7.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林业局分管林业产业工作领导、产业科长;

  8.厅机关计资、造林、科教、林改处、基金站、宣传中心等处室主要负责人。

  六、相关要求

  1.请各位领导和嘉宾就新形势下林业产业的跨越发展、林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资本支持林业企业发展建言献策,在会议的统一安排下,有序发言;

  2.本次会议将联系主流媒体同步微博直播、微博互动,请入会代表积极关注、友好互动;

  3.请各地于12月8日15时以前将与会人员名单报厅产业处(辖区企业负责人请当地林业局代为通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本次会议食宿费用由省厅、省产业促进会统一结算,与会代表无需承担食宿费用;

  5.会议代表请于12月11日18时前到广州军区武汉中南花园饭店锦绣楼报到。按照“同城不住会”的原则,武汉本地代表请于12日上午8时15分前前往主会场(锦绣楼四楼阳春堂)。因酒店接待能力有限,会议正式代表入住广州军区中南花园饭店,司机及工作人员入住湖北省林业厅培训中心(楚林宾馆),请各位领导及嘉宾轻车简从。

  湖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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