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校园体育锻炼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0    浏览次数:2

各市、州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普通高等学校:

  科学、适宜和有效的冬季体育锻炼,对增强机体抵御疾病及耐寒能力,提高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冬季校园体育锻炼的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现重申开展冬季体育锻炼,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冬季体育锻炼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作为开展体育教学,组织课余活动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教育厅鄂教体艺【2012】26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提出科学锻炼身体,加强安全防范的指导性意见,组织专人,分工负责,深入学校检查和指导学校冬季体育锻炼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学生冬季体育锻炼活动的安全。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冬季体育锻炼,按照“安全第一、健康为本、循序渐进、因人而异、科学锻炼”的原则,将冬季体育锻炼安全保障工作纳入学校安全防范机制,完善学校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应对体育活动中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严格落实体育活动中的医务监督、健康询问等安全防范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消除有可能发生突发安全事件的隐患,确保学生冬季体育锻炼的安全和健康。

  三、冬季是各种呼吸道传染病、心血管疾病的高发期,也是体育锻炼中易发突发性疾病的季节。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卫生安全和健康知识的普及教育,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专栏、报刊、广播、板报等形式,宣传冬季体育锻炼对促进身体健康的作用,介绍参加体育锻炼的健康知识,指导和帮助师生掌握冬季体育锻炼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增强体育锻炼中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意外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发生。

  四、学校在组织开展冬季长跑活动,实施体育课教学、课余体育活动中,要坚持循序渐进、健康指导、科学锻炼的原则,遵循运动规律、学生的身心特点,合理设置体育活动项目和内容;选择适用于不同体质学生的运动方法,开展适宜的长跑活动和体育锻炼;组织长跑活动前,在教师的指导和带领下,做好充分的热身等准备活动,根据学生的身体状况,跑步距离因人而异,掌握好跑步的距离和节奏;对不适宜参加长跑锻炼的学生,安排适宜的体育锻炼活动,达到锻炼身体的效果。

  五、在组织长跑项目的比赛活动中,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学校体育竞赛活动安全工作的通知》(鄂教体艺【2011】3号)要求,切实加强竞赛和活动的安全管理,建立医疗保障机制,严格健康体检制度,购买学生意外伤害保险,为妥善处理体育竞赛运动中出现的意外伤害事故提供保证。

  湖北省教育厅

  201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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