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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至中宁公路(银川至滑石沟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2-12-10    浏览次数:2

  1 工程概况

  银川至中宁公路(银川至滑石沟段)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及吴忠市(青铜峡市)境内,由北向南展布于永宁县与青铜峡市之间。路线起点位于银巴高速黄羊滩枢纽互通往南1.17km处,与银巴高速预留节点(AK0 640)相接,终点与(已建成的“滑石沟公路项目”起点)相接,桩号为AK42 872,路线全42.232km。全线按全封闭、全立交的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度为26m,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全线永久占地183.33hm2,共设置桥梁3791m/41座,涵洞56道,平均每公里1.33道,互通立交3处;全线设收费站4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7.9184亿元,平均造价4242.8542万元/公里。计划2013年3月开工建设,2014年底建成通车,工期22个月。

  2 环境现状评价

  2.1 自然环境

  ⑴ 本项目沿线区域地貌类型为剥蚀台地、山前冲洪积扇、冲洪积倾斜平原,黄河干流冲积平原区及黄河支沟冲洪积区。

  ⑵ 项目区域冬季严寒、夏季酷暑,气候干燥、雨雪较少,属典型大陆性气候。

  ⑶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黄河水系。拟建公路主要跨越西夏渠以及一些季节性排水沟,均以桥梁形式跨越,根据《宁夏自治区水环境功能区划》,路线跨越的西夏渠为Ⅲ类水体,其余沟渠均无水体功能区划。

  ⑷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沿线村庄居民生活饮用水均为自来水,项目评价范围内无饮用水源分布。

  2.2 社会环境

  ⑴ 项目的直接影响区为银川市永宁县和青铜峡市。

  ⑵ 项目评价范围内没有重要旅游景点和风景名胜区及文物的分布。

  2.3 生态环境

  ⑴ 拟建公路主要经过银南稻旱轮作培肥改土生态功能区(Ⅲ2-2)、平罗、惠农黄河滩地植被保护生态功能区(Ⅲ2-6),项目所在区域主要生态问题为土壤次生盐渍化比较严重、土壤肥力下降。

  ⑵ 根据拟建公路沿线自然地理状况和植被情况,沿线以草地生态、林业生态和农业生态为主。

  ⑶ 拟建公路自北向南,随着降水减少和植被由森林草原向干草原、荒漠草原、荒漠变化,土壤的淋溶作用和有机质积累过程逐渐弱化,相继形成黑垆土、灰钙土和灰漠土。

  ⑷ 项目区在植被区划系统上属于亚非荒漠植物区—亚洲中部亚区,又称戈壁荒漠亚区。天然植被类型划分为1植被型、2个群系和3个群丛;人工植被有5个人工林群系和3个大田农作物群系。植被类型划分为2植被型、7个群系和9个群丛;人工植被有28个人工林群系和1个大田农作物群系。

  ⑸ 路线所经区域主要为草原荒漠区,人类活动干扰强烈,动物主要以爬行类、鸟类和哺乳类中的啮齿目、兔形目为主,无珍稀保护动物。

  ⑹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和限期退耕陡坡耕地的公告》,拟建项目经过的区域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告的重点治理区。

  2.4 声环境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显示,临近S201的闽贺村、夕阳红新居民区,受S201交通噪声影响,夜间存在超标。其余4处敏感点监测背景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的标准。

  2.5 地表水环境

  拟建公路主要伴行或跨越西夏渠以及一些季节性排水沟,通过监测表明,西夏渠COD、BOD5、石油类、氨氮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水质良好。

  2.6 环境空气

  沿线环境空气中TSP、NO2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污染指数均小于1,项目沿线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3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3.1 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⑴ 拟建项目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三纵九横”干线公路网规划中西纵的重要组成段落,同时目也是国家新增高速公路网棋盘井至合作高速公路的一部分,与自治区公路网规划协调性较好。

  ⑵ 项目的改扩建将加快沿线地区的矿产资源、煤炭资源的开发,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为地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提供基础条件。

  ⑶ 本工程与地方道路交叉处设置了互通或平面交叉,保持了现有的道路布局,故能维持线路两侧的通行需求,因此本工程对地方道路影响不大。

  ⑷ 全线设置了桥梁41座,涵洞56道,不切割河网、沟渠,保持现有水利布局,对沿线的水利、灌溉等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不会造成河渠堵塞,不会对地区的防洪造成影响。

  ⑸ 拟建项目新增永久占地183.33hm2,拆迁砖混房屋8338m2。征地、拆迁直接对沿线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带来一些不利影响,这些影响可以通过工程设计、环保措施、经济补偿和组织管理等措施得到解决和缓解。

  3.2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⑴ 公路建设用地总体工程、路基、桥梁、互通立交和附属工程占地指标均低于或等于《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中Ⅱ类区域占地指标值。本项目各工程单元永久占地面积指标均合理。

  ⑵ 本项目推荐路线永久占地183.33hm2,新征占地中耕地39.33hm2,林地25.33hm2,草地77.4hm2,葡萄地26.0hm2,宅基地15.27hm2。拟建公路永久占地造成的生物量损失为848.63t。

  ⑶ 拟建项目沿线占用草地较多,77.4hm2,占新增占地的42.22%,属于荒漠草地,草场等级低,草场品种差。沿线年损失鲜草量58.05t,占评价范围(道路两侧300m范围)内年鲜草产量的6.85%。

  ⑷ 拟建项目新增永久占用耕地39.33hm2,主要分布在项目起点永宁县境内,不占用基本农田。占用耕地占各县市耕地总量的0.0059272~0.0863%,沿线占用耕地面积比例相对较少。项目建设对沿线人均耕地有一定影响,但人均耕地面积减少得比较少,人均耕地面积减少量仅为0.0001hm2/人~0.0005hm2/人

  ⑸ 工程沿线以填方为主,工程挖方量331149m3,土方266436m3,石方64713m3;填方量4042814m3,土方3978101m3,石方64713m3;利用方331149m3,土方266436m3,石方64713m3;借方3711665m3,全部为土方;没有弃方。设置9个取土场,不设弃土场。取土场地形为坡地和丘陵,占用荒草地53.22hm2,最大挖深5~10m,取土场汇水面积为1.75~4.23hm2,汇流较小,取土场位置均位于行车视线之外,施工完成之后恢复植被与周围地貌植被相一致,对沿线景观影响较小,设置合理。

  3.3 声环境影响评价

  营运近期:共有5处敏感点超标,昼间超标范围2.2~13.3dB,夜间超标范围3.8~17.2dB。

  营运中期:共有6处敏感点超标,昼间超标范围1.8~17dB,夜间超标范围5.2~20.6dB。

  营运远期:共有7处敏感点超标,昼间超标范围4~18dB;夜间超标范围7.4~21.5dB。

  3.4 水环境影响评价

  ⑴ 桥梁施工固体废物、废油、废水等可能进入水体产生不利影响。施工过程中对施工机械和施工材料加强现场管理,规范固体废物、废水排放,可避免和减缓桥梁施工对沿线地表水体的污染。

  ⑵ 施工营地分散,生活污水量很小,排放特点又是分散、临时的。通过设立临时化粪池,收集粪便和污水,上清液用于植被追肥,禁止将临时化粪池出水直接排入附近河渠。施工结束后将临时化粪池覆土掩埋,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很小。

  ⑶ 主线收费站和匝道收费站生活污水采用现有化粪池处理系统,出水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

  ⑷ 营运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于路面或者桥面污染物随雨水径流对地表水造成的污染以及运输危险品车辆在重要水域地段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的突发性水污染。

  3.5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项目本身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可能存在的环境空气问题是公路施工期扬尘及沥青烟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采取本评价提出的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以被环境所接受。从环境空气保护角度分析,该公路的建设是可行的。

  3.6 景观影响评价

  公路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原始地貌景观,树木被大量砍伐,取而代之的是大桥、立交,原有自然景观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受到破坏,但却增添了现代化的色彩,在采取适当的景观保护和恢复措施后,公路沿线可形成另外一种风格的景观特色。

  4 方案比选评价结论

  经过各方案的比较,本环境影响报告建议采用推荐方案,与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推荐方案一致。

  5 公众参与结论

  环评开展过程中,在沿线区域展开了公众咨询,并通过媒体公示、发放调查表、走访各部门等形式,广泛征询了公众对项目的意见。调查结果表明:沿线群众以及单位对本项目基本持肯定态度,能认识到本项目建成后对沿线区域经济发展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能够从大局出发,支持项目改扩建。

  6 主要环保对策措施结论

  6.1 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公路建设过程中合理规划,尽量减少临时性占地面积;拆迁安置地点一定要结合当地长远规划;施工期做好交通指挥疏导,尽量减少公路施工对现有公路交通的影响;同时施工中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施工管理,加大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对文物的保护作为施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破坏文物的行为制定严格的惩罚措施。

  6.2生态环境

  设计期:结合用地情况和占用农田情况进行多方案论证、比选,确定合理的线位方案;对路基、桥涵、交叉、防护等用地面积进行优化设计,尽量减少对土地资源的占用;严禁在沿线基本农田集中分布的区域设置取土场;禁止将取土场设置在沿线现状地质灾害路段及工程可能诱发地质灾害路段。

  施工期:优化施工方案,尽量减少爆破作业,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干扰;保护好现有的农田林网树木;禁止引种带有病虫害的植物;严格限定沿线绿化带宽度;同时规范临时占地的使用,严禁随意扩大占压面积。

  营运期: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防止地表裸露。

  6.3 环境噪声影响减缓措施

  设计期:建议设计单位委托专业部门进行拟建公路的环境噪声工程的设计工作。

  施工期:在居民集中区域,尽可能不用或少用常规移动式柴油发电车,须采用时则应选用带噪声控制措施的低噪声发电车或对柴油发电机和空压机一并采取可靠的通风隔声处理;在声环境敏感区段,尽可能减少爆破作业或严格控制爆破作业的有害影响;充分考虑大型装载机等高噪声机具的源强和作业特点,必要时直接采用有效设计的隔声围挡或隔声工棚,将隔声(兼具防尘、防光污染等功效)措施落到实处。

  营运期:对超标敏感点采取通风隔声窗措施。

  6.4 水环境保护措施

  设计期:沿线服务设施生活污水采用改良式化粪池处理,出水用于站区绿化。

  施工期:公路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可通过加强管理来减缓,对桥梁施工通过采取先进环保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和建材堆场的位置;公路沿线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都要通过化粪池统一收集和处理后,用于公路绿化。

  营运期:拟建公路所设服务区、收费站等辅助设施必须设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出水用于服务设施绿化及高速公路绿化用水,剩余出水和冬季出水排入路边边沟;在营运期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以正确操作污水处理设施;同时严格执行水质监测计划。

  6.5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设计期:拌合站等选址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并距其下风向300m以外;公路建设期间,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尽量远离居民区,以避免扬尘影响居民生产生活。

  施工期:为防治和缓解施工期大气污染,对水泥、石灰等散装物料装饰、使用、运输和临时存放等过程中,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对裸露的施工道路和施工场所洒水,减少路面扬尘。

  营运期: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加强运输散装物资车辆的管理,加盖蓬布;执行环境空气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确定采取补充的环保措施。

  7 环保投资估算

  该工程新增环保设施投资约为3314.904万元,占工程总投资17.9184亿元的比例为2.82%。

  8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公路建设经济效益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支持与赞同。工程占用土地及拆迁民房,实施合理的经济补偿及组织管理,可使民众生活条件得到基本保证。施工期、营运期对沿线地区生活环境的影响,按项目环保计划实施防治措施,可使影响降至最小程度,公路沿线村庄居民区的生活环境得到保护。实施公路防护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可使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有所改善。取弃土场及临时用地按本报告书拟定的植被恢复措施,可使对土地资源及农业生产的影响降至最小。

  项目路线布设较合理,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角度评价,本项目建设可行。

  9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平台公示,从2012年12月7日~12月21日,在此期间公众如有疑问,可致电以下部门咨询。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邮编:750002

  电话:0951-6076790

  联系人:吴金燕

  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联系电话:010-58278967

  传真:010-58278968

  E-mail:wuyurong@163.com

  联系人:伍玉容

  电话开通时间:

  公示日期范围内,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公众反映问题请留下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以便意见反馈。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公路沿线相关的常住居民,重点是线路两侧1000m范围内的居民。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问题。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通过电话、信函、Email和网站提出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2年12月7日~12月21日

  公示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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