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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甲级资质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2-08-31    浏览次数:1

  依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经审核和公示,现作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甲级资质行政许可决定:

  同意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等59个单位的154个专业类别延续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甲级资质(具体名单见附件1),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等57个单位的80个专业类别取得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甲级资质(具体名单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

  1、批准延续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甲级资质的单位名单

  2、批准取得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甲级资质的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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