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于2012年12月10日受理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出的设立连云港分所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及《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10]2号)规定的设立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成立时间:1998年12月24日;
(三)执业证书编号:32000010;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
(五)主任会计师姓名:余瑞玉;
(六)办公场所:南京正洪街18号东宇大厦8楼。
(七)最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情况(含已设立分所受处罚情况):无;
(八)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包括分所注册会计师):84名。
二、申请设立的分所情况:
(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分所;
(二)分所负责人姓名:陈海波;
(三)注册会计师数量:10名。各注册会计师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陈海波(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000100023)、陈廷国(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700060002)、陈迎(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700060003)、韩玉花(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000270036)、姜兴昌(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700060006)、马丹桂(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000270131)、石艳明(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000270038)、杨庆武(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700060009)、张敬华(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700060008)、朱家兵(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000270128)。
(四)办公场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中路长城宫综合楼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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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