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学法用法评考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1    浏览次数:2

  苏经信法规〔2012〕897号

各市经信委、司法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司法局: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学法用法工作,推动企业法治建设深入健康发展,省经信委、司法厅联合制定了《江苏省企业学法用法评考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江苏省企业学法用法评考办法(试行)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司法厅

  江苏省企业学法用法评考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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