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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06    浏览次数:2

  为深入贯彻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2012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09年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会议以来的成绩和所取得的典型经验,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时期交通运输法制工作,根据《2012年交通运输部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计划和工作会议计划》的总体安排,部决定召开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2年9月25日-26日,9月24日报到。会期一天半。

  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平邨宾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71号,宾馆总机:0451-82620101)。

  二、参会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及法制工作机构的负责同志,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部内有关司局、部属有关单位代表;

  (二)会议交流单位代表;

  (三)特邀国务院法制办领导、当地省政府有关领导。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会议主要内容

  (一)部领导作会议主题报告;

  (二)研究讨论《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基层站所建设的意见(讨论稿)》和《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讨论稿)》;

  (三)典型经验交流;

  (四)表彰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举办依法行政专题讲座。

  四、会务事宜

  本次会议的会务工作委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承办。请各单位于2012年9月17日前将参会回执(附件2)传真至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届时会务组将安排接站。会议期间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联系人:原瑄,0451-82625111(传真),13936548375;关晓蕾,15945699227。

  哈尔滨和平邨宾馆联系人:罗毅刚,0451-87918248,1370481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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