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起我省严查旅游业乱收费

发布日期:2012-12-11    浏览次数:4

  12月9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我省决定从2012年12月份开始用半年时间,启动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对主要旅行社、旅游景区等旅游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针对旅游行业存在的难点价格问题,与主管部门、协会和经营者加强沟通协调,倡导明码实价,探索规范旅游价格行为的长效机制,提升整治效果。

  此次检查重点包括:旅游经营者是否以“零负团费”、“特价”等虚假的、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旅游经营者在提供服务中是否存在变相涨价或价格欺诈行为;旅游景区是否存在乱加价、乱收费行为;旅游相关经营者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

  省发改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集中力量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行为的检查,坚持查处与规范并举、整治与服务并重,务求取得实效。要畅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积极办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维护消费者权益。要针对旅游行业存在的难点价格问题,与主管部门、协会和经营者加强沟通协调,倡导明码实价,积极探索规范旅游价格行为的长效机制,提升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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