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关于报送生猪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自评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1    浏览次数:3

各州(市)商务局:

  根据全省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屠宰行业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2011年,省食安办安排省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600万元,对全省20家县级及以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了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目前,项目建设已经完成,为认真总结项目建设情况,全面做好试点检查验收工作,请各州(市)商务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同时,认真督促本州(市)的建设企业按照《云南省2011年屠宰企业肉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的标准和要求,认真总结资金使用情况、建设标准及取得的效果,做好自评自查工作,并将企业自评自查报告及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检查验收出具的报告于2012年12月21日前报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云南省商务厅

  2012年12月10日

  联 系 人:蔡文杰

  联系电话:0871-3191360

  传    真:0871-3189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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