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办公室工作等5个单项自查总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2    浏览次数:1

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

  按照2012年12月10日市商委第53次主任办公会精神,现将办公室工作、会展工作、农户科学储粮、乡镇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乡村连锁店信息化改造5个单项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各单项具体考核办法年初已印发。

  二、考核方式

  区县自愿申报,主管处室按照年初印发的考核办法评定(不再实地检查),主任办公会审定通过。

  三、注意事项

  1.所有数据一律预测到12月31日。

  2.请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于12月20日(星期四)17:00前将书面材料分别报主管处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3.“办公室工作”单项严格按照11月22日全市商贸系统办公室工作会确定的时间申报,逾期视为弃权。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10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