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
按照2012年12月10日市商委第53次主任办公会精神,现将办公室工作、会展工作、农户科学储粮、乡镇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乡村连锁店信息化改造5个单项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各单项具体考核办法年初已印发。
二、考核方式
区县自愿申报,主管处室按照年初印发的考核办法评定(不再实地检查),主任办公会审定通过。
三、注意事项
1.所有数据一律预测到12月31日。
2.请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于12月20日(星期四)17:00前将书面材料分别报主管处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3.“办公室工作”单项严格按照11月22日全市商贸系统办公室工作会确定的时间申报,逾期视为弃权。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