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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临时交通诱导标志牌制式及信息提示服务规范用语的函

发布日期:2012-09-10    浏览次数: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根据《关于做好今年国庆节长假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央和国家机关发电(交公路发〔2012〕7号明电))要求,为统一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临时交通诱导标志牌的制式及设置要求,规范提示信息服务规范用语,部组织编制了《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临时交通诱导标志牌制式及设置要求》和《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告知、提示信息规范用语》(详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有关《临时交通诱导标志牌制式及设置要求》及《规范用语》电子文档,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自行下载。

  公路局

  2012年9月7日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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