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关于做好市国资委管理企业2013年预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2    浏览次数:2

沪国资委评价[2012]426号

关于做好市国资委管理企业2013年度预算工作的通知

各委管企业、委托监管单位:

  为做好市国资委管理企业2013年度预算工作,进一步推动委管企业深化全面预算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8号)、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及《关于推进市国资委管理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意见》(沪国资委评价[2011]189号),我们研究制定了《2013年度上海市国有企业预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预算总体要求

  (一)合理确定年度预算目标

  企业应当继续按照“稳增长、调结构”的要求,以“十二五战略规划”和“三年行动规划”为依据,根据企业近3年来的历史情况和预期未来发展情况,科学制定年度预算目标,并做好长期应对严峻经济形势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预算目标原则上不应进行调整,确因国家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发生变化的,方可调整。

  (二)关注预算重要事项

  在预算编制上,企业应将经营指标和财务指标逐层分解落实,并注重对主营业务的分析和说明,从宏观、行业和企业等方面进行分析;要贯彻“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以及2012年度科技创新大会的要求,将企业技术创新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到年度预算中,并做好资金、人力资源等的预算;要加快历史问题的清理,并在年度预算中体现清理计划。

  预算执行上,要加强预算执行与监督,做好预算分析和报告;预算评价上,要做好实时评价和事后评价;预算管理和保障上,要不断完善预算流程和制度,加强信息系统的建设,提高数据质量。全方位增强预算管理水平,推进企业全面预算管理。

  二、2013年度预算管理工作的要求

  (一)企业预算报告组成

  年度预算报告由预算预报表报告、预算报告草案、预算报告正式案和预算报告调整案组成。

  预算预报表报告由“2013年度主要指标预报表”和情况说明组成。

  预算报告草案和预算报告正式案由反映企业预算年度经营业务、投融资、人工成本、成本费用等管理预算报表和反映企业预算年度资产负债、经营损益、现金流量、国有权益情况等基本会计预算报表以及反映上年度预算工作情况总结、本年度预算工作组织情况、编制基础、本年度主营业务情况、重大事项安排、财务指标情况、全面预算管理推进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等的预算编制说明组成。

  预算报告调整案由“2013年度预算调整主要指标表”和预算调整情况说明提要组成。

  (二)企业预算报表的填报范围和编制范围

  本套报表为委管企业向市国资委报送2013年度预算报告的统一格式,填报范围为集团总部、所属二级子企业及二级以下重要子企业。各企业应当遵循实质控制原则,将企业及其所属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含境外子企业、金融子公司、事业单位、实行法人责任制基建项目等)纳入预算编制范围。

  各企业应明确经营、投资、人力资源等部门的具体填制责任,由财务部门负责审核,确保相关业务指标与财务指标口径一致,实现企业业务预算与财务预算的有效衔接。

  (三)预算报告报送流程

  1、预算预报表报告。各企业应于2012年12月25日前将预算预报表报告(预算预报表tcfx格式和说明)发送至指定邮箱(gzkb100@shgzw.gov.cn),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报(寄)送市国资委(一式两份)。

  2、预算报告草案。各企业应于2013年2月28前,将2013年度预算报告草案报送市国资委,具体要求如下:一是以正式文件报送纸质预算报告草案,包括集团合并、本部预算报表、集团预算情况说明书(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打印,单位万元);二是报送集团合并、本部及所属二级子企业预算报表数据及预算说明书的电子文档(使用统一下发的软件格式)。整体上市的企业集团以上市公司口径报送合并及本部的预算报表及预算情况说明书,并附送最终控股母公司的预算报表数据。市国资委将对预算报告草案的审核结果,向企业进行意见反馈。

  3、预算报告正式案。各企业应于2013年3月31日前,根据市国资委的反馈意见对预算报告草案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2013年度预算报告正式案,与董事会或相关权利机构审议决议一并报送市国资委。报送要求同预算报告草案的报送要求一致。市国资委将对非董事会试点企业的预算报告正式案进行批复,对董事会试点企业的预算报告正式案进行备案告知。

  4、预算报告调整案。企业应于2013年9月15日前,将预算报告调整案及董事会或相关权力机构审议决议,一并报送市国资委。董事会试点企业应在报送前和市国资委沟通,并充分考虑市国资委的意见。市国资委将对非董事会试点企业的预算报告调整案进行批复;对董事会试点企业的预算报告调整案进行备案告知。

  各委管企业应按监管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各委托监管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各委托监管企业预算工作。

  附件:1、2013年度上海市国有企业预算报表表式

  2、2013年度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编制说明

  3、2013年度企业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内容提要

  4、预算调整情况说明提要

  相关附件请从市国资委网站(www.shgzw.gov.cn)下载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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