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严寒季节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2    浏览次数:2

沪民福发〔2012〕46号

各区县民政局,市救助管理站:

  寒冬季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好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领导的要求,为认真做好今冬明春严寒季节救助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要把严寒季节救助管理工作列入近阶段工作重要内容,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强化责任,精心组织。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要成立严寒季节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共同参加,并在救助管理机构设立指挥部,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二)开展“寒冬送暖”活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随时注意天气变化和气象发布的灾害预警,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开展“寒冬送暖”专项行动。

  (三)检查预案落实情况。要严格贯彻落实《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严寒季节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露宿街头人员人道主义救助管理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区县实情和具体工作,细化工作方案,进行全面对照检查,保证《应急预案》各项措施、规定落地。

  (四)形成社会联动格局。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社会发动,形成严寒季节救助管理工作政府、单位、社会的大联动格局,积极引导市民和求助人员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警或拨打962200求助热线,为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露宿人员(以下简称“流浪露宿人员”)编织一张救助服务的安全网络。

  二、全力推进,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要按照流浪露宿人员救助服务工作的实际需求,落实有效措施,全力推进严寒季节救助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设立临时避寒场所。市、区县各救助管理机构要设立流浪露宿人员临时避寒场所(设置明显标志),备足御寒物品,为受助人员提供服务。各街镇有条件的,也可设立社区临时避寒点,方便流浪露宿人员就近避寒。

  (二)加大街面巡查力度。迅速启动公安、民政(慈善救助服务社)、城管“三合一”救助服务队,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上街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查,重点加强对车站码头、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废旧房屋、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等流浪露宿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进行巡视,加大巡察频率和覆盖面,对露宿街头的流浪人员,特别是失智老人、精神病人、危重病人、未成年人等进行保护性救助。对经反复劝说,仍不愿接受救助的,应提供衣被、食品、饮水等必要的御寒救助物品,并告知详细的求助途径。

  (三)发挥社区救助网络。要紧紧依托社区群防群助网络,充分发挥街镇救助管理咨询服务站的重要作用,开展服务站、派出所(警署)和城管分队组成的社区小“三合一”巡察,组建救助管理志愿服务人员进行搜寻活动,发动社区保安、环卫工人、夜宵车司售人员、出租车驾驶员、24小时夜间餐厅营业员等为流浪露宿街头人员提供帮助,扩大社会发现的覆盖面。

  (四)开展社工外展服务。要充分发挥专业社工的作用,组织开展社工街面外展服务,引导流浪露宿人员接受救助,劝说站内受助人员不再重返街头。

  三、规范服务,落实各项制度保障

  在严寒季节救助管理中,要进一步提高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制度建设,更好地为受助人员开展温馨服务。

  (一)热情做好接待服务。各救助管理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热情接待受助人员及接听求助电话,为受助人员开展规范化、人性化服务。要24小时提供免费餐饮、洗浴、住宿等服务,发现患病受助人员及时送定点医院医治,对体弱多病者给予生活帮助和照料,为需要与家人联系的受助人员提供通讯便利等,确保流浪露宿人员安全过冬。

  (二)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严寒季节对露宿街头人员实施人道主义救助服务责任重大,要不断健全严格执行好各项制度。一要健全值班制度。各区县民政局、各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强值班,做到工作到岗,责任到人,确保万无一失。二要强化责任制度。做到电话畅通,全面落实领导带班制、首接负责制、岗位责任制、跟踪检查制、责任问责制。三要加强安全制度。做到场所安全、人员安全、车辆安全、食品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有效)。

  四、加强督查,确保工作有序运行

  各区县民政局和市救助管理站要加强对区县救助管理站的领导和工作指导,落实督查制度,对严寒季节救助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做好督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通知责任单位整改。对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民政局还将适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检查,加强督促,确保工作有序运行。

  五、积极宣传、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要加强宣传、保证信息畅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工作无缝衔接。

  一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各区县民政局要充分运用区县报纸、电视台、小区宣传栏、街头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新闻报道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救助管理工作政策法规和严寒季节救助服务途径及救助服务热线电话号码,扩大政策知晓度,方便救助对象求助或市民发现后护送,营造劝导流浪露宿人员接受救助的社会氛围。还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主动做好舆论引导,妥善处置舆情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要做好数据上报工作。严寒季节救助管理工作阶段期间,全市有关救助工作数据实行日报制,各区县要及时、正确将数据上报市救助管理站,市站经汇总后及时上报市局。发生重大问题,随时上报。

  上海市民政局

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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