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进行贺兰山~黄河Ⅱ回750kV输变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贺兰山~黄河Ⅱ回750kV输变电工程
(2) 项目性质:新建贺兰山~黄河Ⅱ回750kV线路工程;扩建贺兰山750kV变电站黄河2间隔;扩建黄河750kV变电站贺兰山2间隔
(3) 建设地点:宁夏青铜峡市、中卫市
(4) 项目总投资:33096万元
(5) 建设内容:
贺兰山-黄河Ⅱ回750kV线路工程,起点贺兰山750kV变电站,终点为黄河750kV变电站,线路全长约76km,单回路架设,建设杆塔163基;贺兰山变扩建至黄河变1个750kV出线间隔,接入自西向东第二串,本期扩建一个不完整串;黄河变扩建至贺兰山变1个750kV出线间隔,接入自西向东第四串,本期扩建一个不完整串;本期在贺兰山-黄河2回750kV线路贺兰山变侧新增1×180Mvar高压电抗器。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塔基开挖时所产生的地表植被破坏以及水土流失问题。施工产生时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噪声、粉尘和二次扬尘,建筑垃圾和施工废水。施工中采取注意土方堆放、压实盖严材料,路面及时洒水,集中收集建筑垃圾后处理,减小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营运期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很小,因不配备人员,所以不产生生活垃圾和废水。
3、环评主要结论
本工程符合符合相关国家产业政策。电磁环境、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标准要求,质量较好。经过类比和预测,运营后工程产生的预测线路导线对地最小距离分别为15.5m和19.5m时产生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均出现在距走廊中心线19m,分别为29.27×10-3mT和24.17×10-3mT,满足0.1mT评价标准限值。
预测单回线路导线对地最小距离分别为15.5m和19.5m时产生的无线电干扰场强(0.5MHz) 20m处分别为47.92 dB[μV/m]和44.12dB[μV/m],均满足0.5MHz频率55 dB[μV/m]的评价标准限值的要求。
由预测结果可知,线路在边相导线以外20m处均可达到标准。线路边相导线以外20m可以满足昼间声环境标准要求,30m以外可以满足夜间声环境标准要求,输电线路边相导线以外200m处,噪声的影响可基本降到现状水平。本工程污染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其他相关补充信息,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联系。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夏电力公司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长城东路288号
联系人:马剑
联系电话:0951-4971631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西泰能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建设路10号
协作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亦庄经济开发区地盛南街9号
联系人:郭毅
邮箱:guoyi840228@hotmail.com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受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对本项目设计、施工和营运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6、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