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署)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各有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事业“十二五”规划》,加快推进我省知识产权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意识和能力,2013年,我局依托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建立了黑龙江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并支持部分高校、院所开设了黑龙江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分站。
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的建立,为全省社会公众创造了学习知识产权知识的条件,拓宽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的途径,随着平台建设的不断完善,将对提高我省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发挥积极作用。
2014年,围绕全省知识产权“效率年”的总体目标,为发掘我省特别是市地知识产权远程教育潜力,调动省局和市地局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扩大知识产权远程教育规模,我局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组织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培训。近期以组织全省知识产权局(科技局)系统人员接受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培训为主,逐步推动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培训进入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培训班。
(二)组织全省企业、科研单位人员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培训。以专利优势企业为主,重点组织高新园区的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培训。
(三)组织高等学校、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师生参加远程教育学习,推动将黑龙江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课程纳入学生学分课程,支持有条件、有积极性的高校开设知识产权专业。
(四)结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从青少年抓起”系列活动,推动将知识产权远程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争取建立1至2个中小学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基地。
二、开设课程
(一)黑龙江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设置课程。《发明专利申请与审查》、《专利申请的审查程序及手续》、《复审无效基本知识》、《专利法律基础知识》、《专利电子申请》《国际专利申请(PCT)基础知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及其案例》等23门课程。
每个学员至少选择两门科目参加学习。以后按课程开设计划和学员人数计划需求设置课程或更换课程。
(二)各分站制定工作计划,按课程开设计划和学员人数计划需求设置课程。
(三)适当考虑开设中小学知识产权科普讲座。
三、组织形式
(一)继续支持市地知识产权局、重点企业和高校院所设立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分站,由各分站申请开设课程,组织本区域、本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学习。设立分站的市地知识产权局年度注册学习人数要超过500人。
(二)未设立分站的市地及有关单位要制定远程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组织有关人员登录黑龙江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http://heilongjiang.ciptc.org.cn/public/index)学习。未设立分站的市地知识产权局年度注册学习人数要超过100人。
四、学习考试
(一)注册选课。学员登录黑龙江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或分站,免费注册后,选修课程。
(二)学习时间。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三)考试时间。本年度有3门课程为考试科目,分别为《国际专利申请(PCT)基础知识》、《专利代理实务》、《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第一次考试时间为:2014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符合考试条件的学员根据学习进度自定参加考试时间。考试方式为在线考试,在考试期间,学员可以全天参加考试。每位学员在本年度有两次考试机会,第一次考试未通过的可在12月16日至12月31日进行补考。
其他分站按照本站制定的教学计划自行安排考试。
(四)结业及证书发放。参考学员总评成绩达到60分(详细考核要求请参照课程“学习要求”),将获得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颁发的单科电子结业证书,学员可以在网上直接打印证书(只有有证书的课程才有结业考试)。
五、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工作,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培训,并将远程教育与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相结合,拓展知识产权工作局面。
(二)各分站要于3月1日前将课程需求等报省平台,并按计划推进工作。年内拟开设分站的市地知识产权局请于3月1日前向省知识产权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省知识产权局将适时开展分站建设的调研和评估工作。
(三)省知识产权局年内将组织1期全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管理人员培训班,邀请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进行辅导讲座,并根据各单位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指导和服务。
(四)开设分站的基本条件为有微机、能连接网络和有专兼职管理人员。
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落实组织开展远程教育培训工作。
联系方式:关红岩 0451-51920522、82608028
王学生 0451-82621130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