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日前就完善救灾捐赠工作导向机制发布通知,要求研究建立救灾捐赠需求发布制度,探索建立救灾捐赠接收机构评估发布制度,做好救灾捐赠款物使用引导工作,加强救灾捐赠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通知指出,各地要组织开展本区域内发生不同类型灾害、不同灾害损失,以及灾区不同救助阶段对救灾款物的捐赠需求评估,逐步建立救灾捐赠物资需求信息发布制度和规范,引导公众根据灾区需求进行捐赠;要逐步建立本区域内依法可以进行救灾募捐的公益慈善组织名录,引导公益慈善组织按照相关规定在开展募捐活动前进行备案,同时在网站上公开响应公益慈善组织的年检和评估情况,鼓励捐赠者向年检合格、管理规范的公益慈善组织捐赠;今后一段时期,救灾捐赠资金除用于救灾应急期间的必要支出外,其余部分应主要用于灾后恢复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