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加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管理,及时了解前九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开展业务情况,为做好第十批试点企业报送审核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我们拟对前九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业务经营情况开展调研。请有关省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了解本辖区内前九批试点企业自获批以来的经营情况,并于2012年9月20日之前将企业填报的《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经营情况简表》电子版统一报送我司。
联系人:冯举 沈函颖
电 话:85093764 85093796
邮 箱:shenhanying@mofcom.gov.cn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2012年9月7日
附件: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经营情况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