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专利优势企业验收和2013年度专利优势企业创建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10    浏览次数:3

各市(行署)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各有关专利优势企业:

  按照《黑龙江省专利技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黑财企〔201164号)和《黑龙江省专利优势企业创建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12年度专利优势企业验收和2013年度专利优势企业创建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专利优势企业验收

  (一)验收对象

  2012年度确定为专利优势培育企业、专利优势试点企业的,都要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和接受考核验收。

  (二)验收方式

  各有关专利优势企业填表、自评、报送本企业创建工作总结报告。各市(行署)知识产权局(科技局)组织本地区专利优势企业开展验收工作,汇总验收材料,给出验收意见。省局负责对标审核验收结果。

  (三)验收材料

  1.专利优势企业提交:

  (1)专利优势企业创建情况报告表(附件1);

  (2)专利优势企业验收自评表(附件2);

  (3)专利优势企业验收工作总结(附件3);

  (4)相关佐证材料(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汇编、拥有知识产权汇编)。

  2.各市(行署)知识产权局(科技局)提交:

  市(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验收意见书(附件4)。

  (四)验收工作要求

  总结验收是专利优势企业创建工程的重要环节,是促进专利优势企业完成创建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市(行署)知识产权局(科技局)要高度重视本次验收工作,认真组织和审核,确实反映出专利优势企业创建绩效。请于2014223日前将验收材料纸件(一式两份)和电子件汇总报送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各专利优势企业必须参加验收,不能延期。对拒绝验收的企业,省知识产权局将依据专利技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2013年度专利优势企业创建中期检查

     2013年度专利优势企业要通过“黑龙江省专利优势企业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上填报《专利优势企业项目实施阶段报告》(以下简称“阶段报告”),各市(行署)知识产权局(科技局)要认真做好报告中期检查的组织工作,促进本地区专利优势企业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一)填报期限

  2014120日—2014130日在管理系统中网上填报阶段报告。

  (二)填报方式

  1.专利优势企业登录管理系统(入口在“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首页中部),登录后,首先,点击横向菜单栏的“在研项目”,选择左侧“进展报告”下的“新增进展报告”按钮点击。其次,在报告年份中选择“2013”并点击“确定”,即建立进展报告。最后,选择相关操作下的“修改”,进行填报阶段报告。

  2.阶段报告中分为4个部分,即项目基本信息、企业知识产权情况、企业培训及利润和专利、报告附件上传。

  阶段报告中项目实施情况报告时间段应选择为:201311日—20131231日。

  3. 阶段报告中的报告附件上传,各专利优势企业需要上传本单位《2013年企业申请专利明细表》(见附件5),填报的申请专利明细表中申请人必须为企业名称。

  (三)阶段报告的审核

  1. 各市(行署)知识产权局(科技局)进入管理系统后,选择菜单“在研项目”,点击左侧进展报告下的“进展报告审核”,右侧即进入阶段报告审核界面。选择上报项目承担单位填报的阶段报告相关操作下的“查看”,即进入阶段报告主界面,审核合格后,选择相关操作下的“通过”,依次审核各专利优势企业阶段报告。

  2. 各市(行署)知识产权局(科技局)要认真组织本地区专利优势企业填报阶段报告,认真对照计划任务书对阶段实施内容进行审核,并于2014130日前网上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419

  联系 人:韩 嘉、王德民、杨 峰、苏向阳、张少军

  联系电话:045182627634(传真)、87589223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02111112

  邮箱地址:hljzlgl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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