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2-12-14    浏览次数:2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的意见 

常熟、昆山、太仓、吴江市、吴中区、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局,市软件办:

  近几年来,我市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以下简称特色产业基地)发展迅速,已成为全市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化、特色化发展的重要集聚地,成为推动地方科技进步的工作载体,成为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全省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经验交流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基地建设质量,提高基地规模水平,从而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国际新兴科技城市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调整特色产业基地建设规划。

  要根据全省产业基地发展的总体要求,适当调整我市各基地的发展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在发展目标上要体现如下要求:

  1、到2007年,各特色产业基地工业产值要在2003年实绩的基础上翻一番。

  2、各产业基地每年都应形成2-3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基地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成果。

  3、到2007年,在吴江光电缆、吴中医药、常熟高分子新材料、太仓特种新材料产业基地中培育出3-5家销售超50亿元、15-20家销售超10亿元的骨干企业;在昆山传感器、模具和苏州软件产业基地中各培育出3-5家销售超亿元的骨干企业。

  4、各产业基地都要建成较为完善的创新载体和公共服务平台。

  二、积极实施“四个一批”,在做精做专上求突破。

  各特色产业基地所在地的科技局要集成科技资源,集中力量抓好特色产业基地的建设和发展,争取在“四个一批”上取得明显进展。

  一是开发一批具有重要产业影响的重大关键技术。要以基地骨干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为主渠道,进一步加强与省内外、国内外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通过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积极开展产业重大关键和共性技术的攻关和开发,力争在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制造、特种功能新材料、抗肿瘤药物、高性能数据通信产品、精密模具设计和制造以及MEMS力敏传感器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提升产业技术水平。

  二是培育一批掌握主导产品核心技术的龙头骨干企业。要积极开展科技招商,积极引进高新技术产业中处于产业链高端的国内外龙头企业,重视培育特色产业基地内民营科技企业的研发能力,引导传统企业加速向科技型企业转变,进一步壮大特色产业基地的骨干企业队伍。到2007年,争取特色产基地内30%的企业发展成为省高新技术企业,3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成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三是创建一批技术创新载体和公共服务平台。各特色产业基地都要结合主导产业的发展,创造条件,在龙头骨干企业建立起2-3家省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已经建立的创新载体,要在机制和能力建设上进一步完善提高,成为基地产业创新的主要支撑力量。要积极引导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交易、知识产权服务、风险投资等科技中介机构为基地企业营造市场化、社会化服务平台,加强专业孵化器的建设,要求到2007年各产业基地都能初步建立起和基地建设相适应的公共服务平台。

  四是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特色产品群。要本着做精做专的要求,进一步围绕各产业基地的主导产品和产品群,集中力量开展科技攻关,形成核心竞争力;提升特色产业的整体竞争优势。到2007年,在软件和集成电路、光电缆、氟化工、传感器方面形成在国际上有影响、国内一流的高新技术产品群,市场竞争能力显著提高。

  三、切实加强对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工作的领导。

  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工作,事关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全局,必须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基地所在地要把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列入当地政府工作的整体部署,成立由市政府领导负责的特色产业基地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部署特色产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制定相关扶持政策。

  基础所在地的科技部门要把推动当地特色产业基地发展作为本地科技工作的重点,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管理。要加强指导、主动服务,集成科技资源,形成合力,从科技经费安排、项目选择、企业培育、产学研合作等方面都要以特色产业基地为重点,给以重点扶持。

  要加大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的科技投入。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特色产业基地的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支持基地的研发项目、成果转化项目、创新机构和服务体系的建设;引导基地的骨干企业加大研究开发投入;鼓励和组织骨干企业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实现技术创新投入的重大突破。

  要按照上级科技部门的要求,做好相关统计工作,及时上报特色产业基地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OO四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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