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13年度贵州省地理标志产业化促进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08    浏览次数:1

黔知发〔2013〕29号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2012年国务院2号文件、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的实施意见》、《黔中经济区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加大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开发保护力度,着力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农特产品区域品牌,我局决定启动2013年度地理标志产业化促进工程。根据《贵州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和《贵州省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促进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 2013年度贵州省地理标志产业化促进工程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1、已获得国家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或国家质检总局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2、未实施过贵州省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促进工程项目;3、之前申报过地理标志产业化促进工程项目未获批的,无需重新申报,产业化申报内容有实质性变动的,可重新申报。

  二、申报时间:符合上述条件的,全年均可申报,请各市(州)知识产权局接通知后按《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组织择优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申请单位填写《贵州省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促进工程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签字盖章后直接报送省知识产权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从未向我局提供过地理标志申请材料的,请报送完整申请材料一套,同时报送地理标志产品简介(含电子档文字和图片),作为地理标志产业化促进工程项目审批参考资料。

  四、往年申报未获批的和今年新申报的均作为地理标志产业化促进工程的项目储备,我局将择优分批次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业化促进工程项目。

  五、《项目申报书》及《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网址: http://www.gzsipo.gov.cn),或电话联系索取。

  附件1.《贵州省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促进工程项目申报书》

  2.《贵州省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促进工程项目管理暂 行办法》

  贵州省知识产权局

  2013年3月7日

 

  联系人:李建  刘锴

  联系电话:0851-6867577(带传真)

  电子邮箱:471829430@qq.com

  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7楼730

  邮编:550004

 

附件:附件1:2013年地理标志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附件2:贵州省地理标志项目管理暂行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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