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 为实施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工程,“十一五”以来,我委每年安排部分省统筹资金,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取得了很好成效。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的通知》(皖政〔2011〕116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增强转移就业和创业能力,我委将继续加大力度支持职业培训实训基地建设。现就2013年项目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目前主要支持县乡两级现有培训机构,改扩建培训设施,添置实训设备,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能力。 二、省级项目资金属一次性补助,原则上不与省及国家已有资金扶持的项目重复建设。 三、申报的项目须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由县级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 四、各地以前年度申报的尚未安排的项目,如需继续申报,应补报项目最新情况材料。项目有变化的,重新编制和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项目由各市发展改革委统一组织申报,于2013年1月10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就业和社会保障处)。。 联系电话:0551—62601340 E-mail:dlhywx@sina.com 附件:2013年安徽省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附件下载: 实训基地附件表格.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