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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第44号)

发布日期:2008-03-17    浏览次数:2

  2008年度国家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结束,我办共收到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项目168项,国家技术发明奖推荐项目157项(通用项目),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项目682项(通用项目)。经我办形式审查,7项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项目,3项国家技术发明奖推荐项目(通用项目),16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项目(通用项目)不合格,决定不予受理。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形式审查合格的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161项(含所在学科评审组名称、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及贡献、推荐单位、项目简介、主要发现点)、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154项(含所在专业评审组名称、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推荐单位)以及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666项(含所在专业评审组名称、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推荐单位)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上公布。对于项目所在评审组,还须与咨询专家商定后再进行最终确定。
  自公布之日起60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本次公布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排序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我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办将按有关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同时,各相关推荐单位、完成单位应做好本单位相关项目的公布工作。
  特此公告。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邮政编码100045)
  联系单位: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政策研究处(督查处)
  网  址:
http://www.nosta.gov.cn

  附件:2008年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和国家科技进步奖(通用项目)受理项目目录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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