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2012-2013年度国税系统IT类产品协议供货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2-09-26    浏览次数:1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现就“2012-2013年度国税系统IT类产品协议供货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2012-2013年度国税系统IT类产品协议供货项目
  2、项目编号:2012-CGEC-19
  3、招标内容及要求:
  (1)本次招标IT类产品协议供货,共分15个大包、39个子包、72个品目。各投标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产品分别投报。以品目为基本单元,投标人可以投某一品目或多个品目,每个品目最多可投3款产品,且同一款产品只允许投一个品目。

序号

包号

产品

子包号

产品分类

品目

1

I

台式计算机

I-1

普通台式PC

普通台式计算机-1

普通台式计算机-2

I-2

双网隔离机

双网隔离机

I-3

一体机

一体机

2

II

便携式计算机

II-1

便携式计算机

普通便携式计算机-1

II-2

普通便携式计算机-2

II-3

平板便携式计算机

3

服务器

Ⅲ-1

机架式服务器

机架式服务器-1

机架式服务器-2

机架式服务器-3

Ⅲ-2

刀片服务器

刀片服务器

Ⅲ-3

机柜

机柜

4

IV

液晶显示器

IV-1

19寸-22寸

19寸-22寸

5

V

计算机通用软件

V-1

办公软件

办公软件

V-2

操作系统

操作系统

6

VI

移动存储设备

VI-1

移动硬盘

移动硬盘-1

VI-2

移动硬盘-2

7

VII

打印机

VII-1

激光打印机

黑白激光A3打印机

黑白激光A4打印机

彩色激光A3打印机

彩色激光A4打印机

VII-2

喷墨打印机

喷墨打印机-1

喷墨打印机-2

VII-3

针式打印机

平推针式打印机-1

平推针式打印机-2

平推针式打印机-3

平推针式打印机-4

滚筒针式打印机

8

打印机通用耗材

Ⅷ-1

硒鼓

硒鼓-1

硒鼓-2

Ⅷ-2

墨盒

墨盒-1

墨盒-2

Ⅷ-3

色带

色带-1

色带-2

9

IX

多功能一体机

IX-1

四合一

四合一多功能一体机

IX-2

三合一

三合一多功能一体机

10

扫描仪

Ⅹ-1

专业扫描仪

专业扫描仪-1

专业扫描仪-2

Ⅹ-2

办公扫描仪

办公扫描仪-1

办公扫描仪-2

11

XI

UPS电源

XI-1

在线工频机

60-200KVA

20-60KVA

5-20KVA

XI-2

在线高频机

60-100KVA

20-60KVA

5-20KVA

12

XII

视频会议设备

XII-1

MCU

MCU-1

XII-2

视频终端设备

视频终端设备-1

13

ⅩⅢ

网络设备

ⅩⅢ-1

交换机

交换机-1

交换机-2

交换机-3

ⅩⅢ-2

路由器

路由器-1

路由器-2

路由器-3

ⅩⅢ-3

负载均衡

负载均衡-1

负载均衡-2

14

ⅩⅣ

网络存储设备

ⅩⅣ-1

磁盘阵列

磁盘阵列-1

磁盘阵列-2

ⅩⅣ-2

备份软件

备份软件

ⅩⅣ-3

光纤交换机

光纤交换机-1

光纤交换机-2

15

ⅩV

网络安全产品

ⅩV-1

防火墙

万兆防火墙

千兆防火墙

百兆防火墙

ⅩV-2

入侵检测

千兆入侵检测

百兆入侵检测

ⅩV-3

SSL-VPN

千兆SSL-VPN

百兆SSL-VPN

ⅩV-4

防病毒网关

千兆防病毒网关

百兆防病毒网关

ⅩV-5

UTM

千兆UTM

百兆UTM

  (2)招标范围:包括以上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质保期为3年。
  (3)供货范围:国家税务局系统。
  (4)交货时间及地点: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求确定,中标人或协议供货商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5)协议供货期限:自签订协议书之日起计算,协议供货期为一年。若协议书到期之日,新一期协议供货尚未实施,则协议书自动顺延至下一期新的协议书生效之日。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凡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投标货物生产原厂商或经原厂商授权唯一一家信誉较好、技术力量较强的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原厂商生产的不同类别产品(如:计算机、打印机)不得分别授权不同的代理商;同时,一家代理商不得接受同一类别产品的两家原厂商授权。
  第Ⅷ包打印机通用耗材包,只允许打印机通用耗材原厂商或其指定的唯一代理商参加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政府采购及相关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有关规定,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二期)内产品。
  (4)打印机通用耗材厂商需具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网络设备及国家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设备,必须获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6)信息安全类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关于信息安全产品相关规定。
  (7)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有关条件。
  5、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办法
  2012年9月18日至9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到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自带U盘复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登记备案时,必须提交: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原厂商授权书(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包号

产品

接受投标时间

投标截止

及开标时间

台式计算机

2012年10月16日

8:30-9:00

2012年10月16日

9:00

便携式计算机

服务器

液晶显示器

计算机通用软件

移动存储设备

打印机

2012年10月22日

8:30-9:00

2012年10月22日

9:00

打印机通用耗材

多功能一体机

扫描仪

UPS电源

2012年10月26日

8:00-8:30

2012年10月26日

8:30

视频会议设备

2012年10月29日

8:30-9:00

2012年10月29日

9:00

ⅩⅢ

网络设备

ⅩⅣ

网络存储设备

ⅩⅤ

网络安全产品

  7、投标及开标地点: 北京中土大厦第5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6号,010-59790988)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东小楼317室
  邮政编码:100038
  联系电话:010—63417045、63417048
  联 系 人:顾隐 孙晓博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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