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2】141号),“2012年第三期国税系统批量集中采购A4双面打印机项目”《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对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有关规定的要求,由“《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一期)》内产品”,更改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二期)》内产品”。
2、其它有关内容不变,请认真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
联系人:顾隐 孙晓博
联系电话:63417045 63417048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