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2年第三期国税系统批量集中采购A4双面打印机项目”《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函

发布日期:2012-09-26    浏览次数:1

  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2】141号),“2012年第三期国税系统批量集中采购A4双面打印机项目”《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对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有关规定的要求,由“《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一期)》内产品”,更改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二期)》内产品”。

  2、其它有关内容不变,请认真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

  联系人:顾隐 孙晓博

  联系电话:63417045 63417048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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