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8    浏览次数:1

  市(含定州市)发展改革委(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省属有关学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关于编报“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6〕54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编报“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建设方案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基本原则

  “十三五”期间组织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坚持扶优扶强,以产教融合发展为方向,以项目质量好为关键,以前期工作充分为条件,支持引导各类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在不同方向和领域分类发展、办出特色、争创一流,促进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相融合,全面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工程内容

  我省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包括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两项内容。其中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等3项内容。

  三、 编报要求

  1.各市、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我省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规划文本编制提纲(附件1)、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规划项目编制工作方案(附件2)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规划项目编制工作方案(附件3)要求组织编报。

  2.所有学校均要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各市和省主管部门组织编报(附件4、5、6)。其中中职学校项目均要提供项目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土地证(复印件),项目学校单行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文件发送至:fagaijiaoyutouzi@163.com。

  请各市、各有关部门务于2016年3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建设项目经省报国家审核同意后,由各学校及时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建设项目。

  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处  王秋曼,88600079

  邮箱:fagaijiaoyutouzi@163.com

  省教育厅职成处    史帆,66005705

  邮箱:jytghc@126.com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石吉昌,88616850

  邮箱:sjc@he.lss.zov.cn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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