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1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质检总局决定对上海燎原利平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的33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质检总局
2012年9月24日
2012年第1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质检总局决定对上海燎原利平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的33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质检总局
201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