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中卫330kV变电站等2个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工作,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宁夏环境保护网(WWW.NXEP.GOV.CN)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2年6月25日—2012年7月2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759
三、电子信箱:E-mail: nxfsz@163.com
四、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上海西路99-9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邮编:750011
五、联系人:常鸿
宁夏环境保护厅关于2012年第二批建设项目(电磁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调查公示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1
中卫330kV变电站
2
三新、新海等110kV送电线路改造工程
1、中卫330kV变电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卫330kV变电站
建设内容:中卫330kV变电站位于宁夏中卫市城北3km的东园乡。变电站主变压器规模2×240MVA,330kV进出线2回,110kV进出线8回,35kV出线9回。
建设单位:宁夏电力公司中卫供电局
建设地点:中卫市
工程投资:项目投资13601.2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52万元,占总投资的0.38%。
环评单位:宁夏电力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室
设计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
施工单位:宁夏天净元光电力安装有限公司、宁夏送变电工程公司
监理单位:宁夏恒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运营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健全。
三、验收调查结果
1、生态环境影响调查结论:变电站周围采取了护坡、站内采取了固化、绿化等措施降低水土流失;施工期建筑垃圾已妥善处理,临时用地已平整恢复,植被恢复良好。
2、电磁环境影响监测结论:根据宁夏辐射环境监督站验收调查表,中卫330kV变电站周围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符合《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中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场强度0.1mT的标准限值;无线电干扰符合《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中规定的0.5MHz时,53dB(μV/m)的标准限值。
3、水环境:变电站内有一名门卫,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自然蒸发消耗,不外排。
4、声环境影响调查结论: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变电站厂界昼间噪声和夜间噪声监测结果满足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5、其它影响调查结论:变电站设有变压器事故集油池,并制定了严格的检修操作规程,工程自带电运行以来,没有发生过重大的环境风险事故。
2、三新、新海等110kV送电线路改造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三新、新海等110kV送电线路改造工程
建设内容:三新、新海等110kV送电线路改造工程由三海110kV送电线路π接新海变、南九110kV送电线路π接新海变和卫红110kV线路改造工程三部分组成。
1 、三海110kV送电线路π接新海变
三营侧线路在三海-#54附近改接,海原侧线路基本平行海原新区在三海线#72附近改接。新建线路全长约(0.5 5.5)km,除改接点采用单回路铁塔架设外,其余段均采用双回路铁塔架设。全线共新建杆塔14基(与南九线双回路同塔段杆塔50%计入南九线л接新海变线路)。需拆除三海110 kV送电线路约4.0km(共18基杆塔)。重新紧线段长约3.8km。
2、 南九110kV送电线路π接新海变
南郊侧线路在南九线#191附近改接,九泵站侧线路在南九线#213附近改接。新建线路全长约(0.35 10.3)km,除九泵站侧线路和与三海线改接新海变(海原侧)线路同塔段采用双回路铁塔架设外,其余段均采用单回路铁塔架设。全线共新建杆塔25基(与三海线双回路同塔段杆塔50%计入南九线接海变线路)。需拆除南九110kV送电线路约6.8km(共26基杆塔)。重新紧线段长约3.6km。
3 、卫红110kV线路改造工程
关卫110kV送电线路改接红山口变工程,起于红山口110kV升压站110 kV构架,终止于关卫110 kV送电线路#116大号侧新建的耐张塔,全线除改接点采用单回路架设外,其余段均采用双回路同塔架设(以红山口变至改接点为前进方向,左侧一回为本工程线路,右侧一回为远期规划,本次不挂线),线路全长约0.8km。全线新建杆塔共计5基。
建设单位:宁夏电力公司中卫供电局
建设地点:中卫市
工程投资:项目投资87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7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比例为0.80%,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7年9月开工建设,至2009年5月建成投运
环评单位:宁夏电力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室
设计单位:宁夏先科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宁夏送变电工程公司
监理单位:宁夏恒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技术资料和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要求的污染治理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
三、验收调查结果
1、生态环境影响调查结论:送电线路施工建设及运行落实了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措施,临时占地基本恢复了原有的土地功能。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已妥善处理,塔基周围已平整,线路沿线区域生态恢复较好。
2、电磁环境影响监测结论:根据宁夏辐射环境监督站验收调查表,三新、新海等110kV送电线路改造工程送电线路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符合《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中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场强度0.1mT的标准限值;无线电干扰符合《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中规定的0.5MHz时,46dB(μV/m)的标准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