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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农超对接”现场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28    浏览次数: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1〕59号)要求,交流各地经验和做法,推进新阶段农超对接工作,商务部定于2012年10月11日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全国农超对接现场会,商务部分管负责同志将出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商务部负责同志传达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布置下一阶段农超对接工作;

  (二)工作经验交流;

  (三)赴福州市“农超对接”试点企业超市和基地调研。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10月11日。10月10日报到,会期1天。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中庚酒店(福州市仓山区浦下洲路23号,电话:0591-88556666)

  三、参会人员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1名,负责农超对接工作的处级干部1名,经验交流企业代表(另行通知)。

  四、费用及其他事项

  (一)费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参会人员食宿费由商务部承担,交通及其他费用自理。

  (二)报名。请于9月28日(星期五)12:00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反馈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和福建省经贸委。

  (三)联系方式。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王丽莎

  电话:010-85093702 传真:010-85093703

  福建省经贸委 卓荔云

  电话:0591-87833504 传真:0591-87801017

  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 官志华

  电话:0591-83296195 13600815795

  附件:参会回执

 

  201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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