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科技〔2012〕909号
各市工信委,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的意见》(桂政发〔2009〕107号)及其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广西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的管理与评价,全面了解广西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创新及产业带动能力情况,总结经验,为未来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根据《广西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桂科高字〔2010〕110号)及其它相关规定的精神,我委定于12月开展广西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创新及产业带动能力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23家广西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
二、请各市工信委督促企业根据《广西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创新及产业带动能力评估指南》的要求填报《广西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创新及产业带动能力调研表》和《广西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创新及产业带动能力发展情况工作总结》(详见附件),并于2012年12月28日前提交上述材料。
三、上报材料一式三份,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同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罗志高:0771-8095279,18076578959
电子信箱:cjzx_2012@163.com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自治区工信委大厦602室
邮编:530023
附件: 《广西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创新及产业带动能力评估指南》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