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定于12月20日(星期四)下午15时,召开《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宣贯视频会议。为切实做好我省收听收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对宣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进行全面部署,推动安全培训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省分会场:省安监局十三楼会议室。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联络员,省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培训工作的负责人及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二级安全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设区市分会场:各设区市安监局视频会议室。各设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联络员,各设区市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培训工作的负责人及相关科室科长(主任),三级安全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
三、其他事项
请各设区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并于12月18日10时开机调试,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调试工作联系人:省应急救援中心胡俊波,电话:0791-85257172。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