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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厅:关于开展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专项检查和验收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1    浏览次数:4

新农计〔2012〕19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昌吉回族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吐鲁番地区、乌鲁木齐市农牧局(兽医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新疆农业科学院:

  今年3月19日,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2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2〕3号)的要求,自治区农业厅下发了《转发〈农业部关于开展2012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新农计〔2012〕70号),对包括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在内的农业建设项目的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将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专项检查和验收有关事宜专门补充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

  2009年奇台县蔬菜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2011年昌吉市优质专用小麦原原种扩繁基地建设项目、2011年富蕴县花芸豆原原种扩繁基地建设项目、2011年新疆农业科学院综合试验场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2011年吐鲁番市精品哈密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和2011年库尔勒市香梨出口注册果园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前期工作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库建设和入库项目管理情况,开展项目初评情况,项目评估中提出的问题改进情况,项目初步设计及实施计划批复情况等。

  2.计划执行情况。项目实施内容是否与项目批复的内容一致,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变更、调整、终止情况及相关依据。

  3.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包括资金到位、使用和管理、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等。

  4.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建设的进度、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情况。

  5.项目管理和人员培训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等落实情况;工程建设质量情况,项目竣工验收情况,组织和参加项目管理培训情况,项目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6.项目功能发挥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要求实现项目功能,改善农业农村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情况等。

  二、验收范围及内容

  (一)验收范围

  2007年新疆华西种业有限公司玉米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建设项目、2007年新疆米泉市珍稀食(药)用菌菌种繁育及示范基地项目、2009年吉木萨尔县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2010年巴州农科所棉花原原种扩繁基地建设项目、2010年伊犁州农科所玉米原原种扩繁基地建设项目和2010年昭苏县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二)验收内容

  1.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包括项目申报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等。

  2.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包括下达的各类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建设内容是否与下达计划及初步设计内容相符、项目进度及项目工程建设质量情况等。

  3.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包括各级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到位、拨付与使用情况,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分帐核算、专人管理情况以及农业综合开发各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等。

  4.项目管理运行机制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管护措施落实、项目档案管理(重点核查相关会计资料、招投标文件、工程合同、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等)、项目产权登记或移交、项目法人责任制、资金项目公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执行情况等。

  5.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包括项目建成后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重点检查项目单位的建设成效情况、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及促进农民增收情况等。

  6.以往项目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项目检查和验收工作,加强对检查、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请工程、技术、计划、财务等方面的专家,各自撰写〈专家检查意见〉,并对检查组负责)。项目检查验收实行自下而上,分别对项目检查验收结果负责。要按照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由各地(州、市)、县(市)农业部门会同同级农发管理机构,深入现场,对照下达的计划及初步设计内容,认真逐项检查,确保检查验收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收到实效。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分析原因,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二)请各地根据有关要求(农业部农发专项项目综合检查及工作要求已挂在新疆农业项目管理群,请严格执行)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于7月3日之前将检查总结报告和验收报告(包括检查验收工作的组织和安排、每个项目的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好的经验与做法、工作建议等)及相关表格(见附件1、2、3),以两家联合签发的正式文件形式分别报自治区农业厅和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在此基础上,自治区农业厅会同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将根据上报的检查验收材料对各地项目进行抽查。今后,项目竣工后各地(州、市)农业局和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要按时组织完成检查验收,并对检查和验收结果负责。

  联 系 人:玛依拉

  电    话:0991-8562602

  电子信箱:xjnytjcc@126.com

  附件:1.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验收基本情况表

  2.2012年各专项项目任务和投资完成表、效益完成表

  3.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未通过省级验收项目情况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1农发项目基本情况表(2012年).xls

附件2.1良繁项目验收任务、效益表(2011年).xls

附件2.2 优特项目验收任务、效益表(2011年).xls

附件3未验收项目情况表(2012年).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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