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12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2]72号)要求,自治区农牧厅严格按照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认定标准,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申报基地进行了实地考察。经认真研究,拟认定宁夏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69家单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25日-7月2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反映,监督电话:0951-5169826。
2012年6月25日
附件: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汇总表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12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2]72号)要求,自治区农牧厅严格按照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认定标准,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申报基地进行了实地考察。经认真研究,拟认定宁夏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69家单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25日-7月2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反映,监督电话:0951-5169826。
2012年6月25日
附件: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