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监局关于督促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核换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9    浏览次数:1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53号令)文件要求,开展我省新一轮危险化学登记工作,经核查,截止2012年12月共有11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登记证已过期需及时办理复核换证工作(具体名单详见附表),请你们按照“属地监管”的职责,尽快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于2012年12月30日前向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核换证工作,同时将督促落实情况反馈省安监局,逾期未办理复核换证企业将依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条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联系人: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饶贵仕、许爱清

  联系电话:0791-85257099、85257102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53号令)文件要求,开展我省新一轮危险化学登记工作,经核查,截止2012年12月共有11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登记证已过期需及时办理复核换证工作(具体名单详见附表),请你们按照“属地监管”的职责,尽快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于2012年12月30日前向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核换证工作,同时将督促落实情况反馈省安监局,逾期未办理复核换证企业将依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条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联系人: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饶贵仕、许爱清

  联系电话:0791-85257099、85257102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12月18日

  复核换证企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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