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15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对2012年第1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了处理。目前,经整改复查合格的企业104家,实际停产的企业11家,因不满足复查检验条件等原因暂未完成复查检验工作的企业6家。对暂未完成复查检验工作的企业,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强复查检验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1.2012年第1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
2.2012年第1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
3.2012年第1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
质检总局
201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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