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湘科字﹝2012﹞4号)和市州科技局、厅机关处室、厅属单位2012年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做好2012年全省科技管理系统绩效评估年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自评
请各单位对照绩效计划对绩效任务进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12月15日前报送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和绩效自评报告,指标完成情况须附有关依据证明材料,绩效自评报告应包括本单位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情况、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意见建议等方面的内容(自评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1)。未按要求报送的将在绩效办综合评分中予以扣分。
同时,为准备全省科技管理系统2012年绩效评估年终工作讲评会,请各单位准备自评汇报材料,汇报材料内容应包括本单位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情况,提炼本单位工作的主要特色、做法、成效等,格式要求参照自评报告格式,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并做好5分钟的PPT汇报材料。
二、创新创优指标和加分项申报
申报创新创优指标和加分项的单位,按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12月15前与自评报告一并报送。创新创优指标申报不得超过3项,指标总分不超过10分。加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表彰加分的授奖时间范围为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1日)。未按时申报创新创优指标和加分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三、民主评议和指标考核
绩效评估民主评议包括厅领导及处室负责人评议、机关处室互评、服务对象评议,具体由厅绩效办组织实施。
负责有关指标考核的牵头处室(见附件2),请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科技管理系统绩效评估基础与共性指标评估计分办法的通知》(湘科人字﹝2012﹞162号)的要求对各指标进行考核,扣分必须注明扣分原因,并于12月2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厅绩效办。
四、抽查核实
厅绩效办在1月初组织相关处室对各单位绩效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核实,现场查验各单位指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相关资料和凭证。
五、绩效评估结果公布
分别按照市州科技局、厅机关处室、厅属单位2012年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确定的计分方法,得出评估结果,汇总后在厅网站和全省科技管理绩效评估信息平台上公布,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5个工作日内可向绩效办提出复核申诉,绩效办负责复核并予以答复。
为提高绩效评估工作效能,确保绩效评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由省科技厅绩效办组织开发的全省科技管理绩效评估信息平台,目前已进入试运行阶段,2012年各单位自评报告和指标完成情况的报送、指标考核、民主评议等工作都将通过系统进行。平台包括绩效评估信息门户网站和绩效评估工作管理系统两大部分,绩效评估信息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jx.hnst.gov.cn,请各单位确定专人负责,按照绩效评估工作管理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3)尽快熟悉掌握系统操作,确保2012年绩效评估工作高效、有序完成。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附件1:自评报告格式要求附件2:各处室负责牵头评估的基础、共性指标汇总表
附件3:绩效评估工作管理系统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