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是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成立60周年大庆纪念日,届时全州将举行隆重的庆祝活动。为丰富庆典活动的内涵,歌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成立60周年来的发展变化和建设成就,提升阿坝在全国乃至国际上的知名度,大庆筹备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向全社会开展大庆主题歌创作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宗旨
创作征集活动将坚持政治与艺术相统一的标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守“严密、科学、规范”的程序,认真评选每一首作品,真正把能够代表阿坝,能够在全国唱红唱响的歌曲评选出来。
二、作品形式
词、曲不限,体裁、形式不限,独唱、重唱、齐唱、合唱均可。
三、内容要求
(一)歌词要反映阿建州成立60周年来各族人民在党的民族政策照耀下,生产生活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喜悦和感恩之情;要歌颂和赞美阿坝,表达阿坝儿女对家乡故土的深情眷恋和热爱。文字要精练生动、自然流畅、节奏明快、情景交融、富有诗意。
(二)曲调要旋律优美,干练明快,易于传唱,突出抒情性和现代流行音乐元素,力求彰显藏、羌民族文化底蕴和特色。
(三)创作所需州情资料,请查看阿坝州政府网站(http://www.abazhou.gov.cn/)。
四、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日。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达萨街112号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文化艺术科收。邮编:624000;联系人:龙宇,13111808992;周理,18990449349;传真:0837—2823145;邮箱:286132544@qq.com。
五、征集评选办法
主题歌征集结束后,州大庆筹备办将组织评委会初评出3件入选作品并在媒体公布。同时,制作小样在阿坝电视台播放,让群众参与评选,最后由评委会进行终评。最终获选的主题作品将一次性获奖励人民币30000元,其他2件入选作品,每件作品一次性获励奖人民币8000元,并对获选和入选作品分别颁发证书。
六、应征作品的权属及设计底稿的处置
应征者向大庆办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大庆办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大庆办对入选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处)。应征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获奖者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自行纳税,获奖歌曲如有多个作者,奖金自行协商分配。应征作品无论入选以否,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七、注意事项
(一)作品字迹要清晰,歌词及歌谱一式十份(其中九份隐去作者姓名)。
(二)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坚决杜绝作品抄袭。应征作品必须原创,从未以任何形式发布或为公众所知;不得与任何同类作品相近或相似;不得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的情况,应征者同意对任何违反前述责任所造成的第三方索赔负全部责任,并保证主办方不受损失。
阿坝州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201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