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7月5日,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在兰州市主持召开了《甘肃省“十二五”冶金有色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技术审查会,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国土厅、省安监局等部门代表和7名特邀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报告书》进行了认真讨论和评议。现经我厅研究,对《报告书》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审查小组审查意见。《报告书》运用规划环评技术方法,综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和甘肃省产业基础、相关城市发展定位、资源环境禀赋条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及循环经济等因素对甘肃省“十二五”冶金有色产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用地布局、发展规模、未来发展方向等的环境合理性进行了评价论证,分析预测了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针对不良环境影响提出避免或减缓的对策措施,并提出了规划的调整建议。审查小组认为,“报告书”评价方法适当,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合理,提出的减缓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可做为甘肃省“十二五”冶金有色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的依据。
二、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是在规划编制完成后开展的,虽然规划环评对规划进行了多方面多角度的论证,但由于规划和规划的项目存在的不确定因素较多,规划环评的深度尚有一定不足,规划环评应根据审查小组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开展中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和调整建议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规划是基本可行的。
三、冶金有色产业属于资源消耗型的传统产业,对矿产资源的依赖程度较高,具有高水耗、高污染物产生的特点。规划的实施将造成一定程度的土地资源和地下水资源减少,以及生态破坏、大气环境、地表水和地下水等方面的环境影响,规划实施中应进一步优化并调整规划方案,全面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有效预防和减轻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
(一)甘肃省总体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较为脆弱。但农田灌溉用水定额高,工业和城镇生活用水的比重较小,用水效率不高。部分河段,石羊河、山丹河、石油河、泾河、马莲河水质污染严重。因此,应采取严格的节水措施和水污染防治措施,大力建设节水型社会和现代农业灌溉技术,通过节水调水、提高灌溉水平和水权转换,提高水资源的经济效益。《报告书》所提严重缺水地区需慎重发展耗水量较大的工业项目,对陇南市等水资源丰裕地区,相对可以承载高耗水的项目。兰州、张掖、天水、庆阳、白银、嘉峪关、金昌市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较高的弱超采地区要逐年减少地下水开采量,武威超采区,要显著缩小地下水的开采强度,并严禁新建任何形式的地下水开采设施。加强污水处理力度,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新上项目腾出水环境容量。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做到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全面实行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大幅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各类资源保障程度。节约集约土地利用,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和合理开发。大力推进节能降耗,项目以节约用水、减少排污和污染物总量控制为先决条件,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强化从源头防控污染,组织实施安全高效、能耗物耗低、环保达标、资源综合利用效果好、经济效益显著的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项目准入门槛。电解铝等现有技术水平较高的行业,新上项目必须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及资源能源利用率低,环保不达标的项目坚决不予立项建设;已无环境容量的区域,禁止新建增加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三)以主体功能区划为依据,加强地区分类指导。以水资源、环境容量确定产业布局、以污染防治优化产业结构,确保产业结构和发展规模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优化项目建设布局,依托本地区资源、技术和人才方面的优势,充分依托原有工业基地的建设基础,发展建设环保设施齐全的高水平的工业园区,项目入驻相应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聚集发展,以提高发展水平和体现规模效益。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大力开展循环经济,优化延伸产业链,如鼓励镍钴金属冶炼和加工产业在金昌市大力发展,鼓励钢铁冶炼及加工产业在嘉峪关市发展等。
(四)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五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制度。把国家下达及省政府制定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所列目标任务与此《规划》同步衔接,同步落实,并与项目挂钩,与市州任务挂钩。据测算,金昌、白银等部分城市”十二五”规划项目SO2 排放总量将受到当地总量控制指标和全省重金属减排目标的制约,因此必须强化节能减排,积极开展现有污染源治理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加快工程减排项目建设进度,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生态功能保护与建设,为规划的实施提供足够的环境空间。金昌、兰州、白银、陇南必须严格落实《报告书》制订的SO2总量削减目标,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总量,兰州市城区不得新建大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
鼓励陇南市、酒泉市等涉重金属污染规模较小企业兼并重组,实施“以大带小”、“以新带老”,现有重金属选、冶企业必须提出并实施本企业所产生的尾矿、冶炼渣综合利用方案,优先考虑资源化回收再利用,实现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零增长。当新建项目(包括改、扩建)受国家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限制时,可通过“淘汰落后产能”、“等量置换”、“增产不增污”、“排污权交易”等措施予以解决。
(五)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强化规划实施的环境风险防控。一般工业固废要加强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不能回收再利用的必须送至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进行安全处置,把冶金有色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
四、加大《报告书》提出发展先进水平的产业及环保要求,以最大限度的减低污染排放为目标,加大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及污染物低排放项目的建设力度,以确保环境质量不下降,环境风险能控制为重点,深化园区产业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市州制定和执行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等,做到项目环保准入符合国家各项环保要求。
五、由于规划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和本次规划环评的深度尚存在一定的不足,规划应在实施2年后组织开展一次重新环评,对规划中的部分重点项目也要实施环境影响后评价。
六、根据国务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有关规定,规划审批机关对《报告书》结论及审查意见不予采纳的,应当逐项就不予采纳的理由作出书面说明,并反馈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