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工信委:
为切实抓好年底收尾工作,统筹处理好工业经济增长与节能降耗关系,确保完成全年节能目标,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稳增长”与“保节能”同位意识,统筹处理好工业经济增长与节能降耗的关系
今年6月份以来,随着重工业产能不断释放,高耗能项目陆续投产,全省工业能耗持续快速上升,月均能耗增长超过20%,远远快于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全省及各州市节能指标不断下行,节能形势严峻。进入11月份,随着节能预警调控等措施全面启动,工业能耗增速有所减缓,但仍高位运行。大部分州市节能调控措施初见成效,但部分州市措施乏力。针对当前严峻的节能形势,各州市要充分认识到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到节能降耗指标是约束性指标、刚性指标,是铁的任务,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松要求。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筹处理好经济增长与节能降耗的关系。必须树立保增长和保节能同位一体的思想,既要完成工业增长的任务,更要完成节能降耗目标。坚决杜绝把经济增长作为硬任务、把节能降耗作为软约束。不断提高工业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通过节约促进发展,通过节能降耗促进当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全力以赴抓好年底收尾工作,确保完成全年节能目标
(一)坚持实施节能预警调控措施不放松。在今年最后半个月时间内,各州市要按照《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及时启动节能预警调控方案确保完成全年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云工信节能〔2012〕1013号)等要求,进一步加大节能预警调控力度,继续坚决果断实施节能调控,切实扭转工业能耗过快增长势头。通过调控,全省12月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要控制在500万吨标准煤以内,比11月下降11%。各州市12月工业能耗要按此调控目标执行,同时当月的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必须下降。
(二)加强统计核算工作,提高数据质量和匹配性。各州市工信委要会同统计部门加强对12月份及全年统计数据核算分析工作,提高经济数据与能耗数据的匹配性,坚决改变工业能耗增速远快于增加值增速的状况。同时,要加强对基层和企业的工作监督和业务指导,对重点县、重点耗能企业及新纳规企业要加强培训和指导,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三)努力保持生产平稳健康运行。各州市要对企业的生产运行加强指导,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特别要防止年底用高耗能行业、企业和产品来猛冲刺、搞突击,要努力保持全年经济指标和节能指标平稳健康运行。
(四)全面挖掘节能潜力。12月份,要坚决限制高耗能、低附加值行业企业的耗能量,坚决控制规模以上工业特别是重化工业的耗能量,为控住“分子”(能耗)作贡献。全年核算时,要充分挖掘第一、第三产业及轻工业、建筑业经济增长潜力,做到应算尽算、应统尽统,为做大“分母”(GDP)作贡献。
(五)加强工作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州市工信委要充分发挥节能主管部门作用,及时向当地州市政府领导做好工作汇报,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和理解,积极会同统计等部门推进节能预警调控和统计分析核算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和企业的工作指导和服务,形成齐心协力确保完成全年节能目标的工作合力。
三、积极研究谋划明年工作
明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局之年,各州市要把握好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立足全局、突出重点、统筹谋划、同位推进经济增长与节能降耗。要未雨绸缪,争取主动,在全面总结今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明年经济形势和节能形势,切实做好能源消费需求和增长预测,提出明年节能降耗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加强政策研究、创新管理机制,依托工程节能、结构节能、管理节能,承上启下开展好2013年工作,为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联 系 人:曾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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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