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重庆市企业实施专利战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06    浏览次数:2
各区县科委(知识产权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优势企业、重点产业提高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服务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渝知发〔2014〕89号),现决定启动2015年度重庆市企业实施专利战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发挥专利分析对企业技术研发及创新的指引作用,围绕竞争对手开展针对性专利布局,提升企业风险防范和市场竞争能力;帮助企业充分利用专利手段和策略参与国际竞争,为企业市场开拓引领导航;通过专利交易、专利许可、专利资本化等途径,促进企业专利价值最大化和产业价值链地位提升。     二、资助方向     专利战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在产品研发阶段、产品上市阶段、市场竞争阶段、资本运营阶段所开展的以下 工作:     (一)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从企业发展战略全局出发,对企业内外部环境、行业技术发展、市场、竞争对手、自身知识产权竞争优势等多方面进行分析,制定知识产权挖掘和布局等策略,确立知识产权竞争优势,导航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开展专题专利数据库建设。建立专利信息资源充足、导航分类设置细化、应用软件功能齐全、数据标引规范并且能够满足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需求的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并制定使用和维护机制。     (三)开展重点产品专利分析。跟踪分析所涉行业前沿技术、主导产品关键技术及国内外竞争对手的创新资源等知识产权信息,为企业决策提供依据;加强对重大涉外专利纠纷和产品出口国竞争对手专利状况的跟踪研究;支持企业针对出口产品开展国外专利风险规避分析;引导企业针对产品出口国的市场需求和专利现状进行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     三、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2.具有较强研发实力,拥有一定数量的有效发明专利,专利支撑企业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3.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配有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每年有相应的资金用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     4.各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和“贯标”试点企业优先申报。     四、申报数量     由各区县科委(知识产权局)按照属地原则择优推荐,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4项,其他区县不超过2项。     五、申报流程     1.申报。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知识产权局(科委)申报。     2.初审。区县知识产权局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后,填写汇总表报送市知识产权局。(见附件2)     3.评审。市知识产权局对区县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     4.拨付。根据专家评审和局办公会意见,提出拟资助项目清单及补贴额度,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市知识产权局商市财政局同意后,下达审批文件,拨付补贴资金。     六、申报时限     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5年10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专家评审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七、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企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重庆市知识产权局企业专利战略项目申 报 书(电子件及纸质件,见附件1) ;     2.实施专利战略成果(如专利分析报告、专利战略文本等);     3.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专业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与技术创新相关的证明等)。     (二)纸质资料请用A4纸按正规书籍粘胶简装装订,(以其他形式装订的不予受理)。根据上述要求按顺序装订,并对全部资料标明页码并制作目录。      (三)各区县(科委)知识产权局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市知识产权局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重复申报或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评审、不予补报。     八、联系方式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张朝君 ,陈永春;联系电话:67612599 ,67531760。  附件:重庆市知识产权局企业专利战略项目申报书.doc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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