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业务类应用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2-10-23    浏览次数:1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现就“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业务类应用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业务类应用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2CGYC007

  三、招标内容:为了保障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业务类应用系统运行维护支持工作顺利开展,协助各级税务机关用户在系统运行和操作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类业务、技术问题提供支持服务,本项目拟对国税系统在用的综合征管软件(国税)等12个税收业务类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服务进行招标。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四、分包及中标原则:

  1、本项目分三个包:

  第一包: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业务类应用系统税务局端,主要包括综合征管软件(国税)、计统报表及重点税源管理软件、车购税征管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等5个应用系统;

  第二包: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业务类应用系统税务局端,主要包括综合征管软件(地税)、增值税稽核协查系统、出口退税系统(旧版)、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税务审计软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软件等6个应用系统;

  第三包: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业务类应用系统纳税人端,主要包括电子申报软件、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计统报表及重点税源管理软件等3个应用系统。

  2、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但最多可以同时中两个包,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在三个包评标排序第一时,招标人的选择则按三个包组合价格最低的中标。

  五、投标人及资质要求:本项目拟由具备软件运行维护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为避免出现围标、串标现象,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办法:

  1、领取时间:2012年10月16日至10月23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2、领取地点:国家税务总局东小楼318室

  3、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到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4、登记备案时,投标人必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0日8: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0日8:30(北京时间)

  3.投标、开标地点:北京中土大厦第5会议室

  4.开标地址、电话:海淀区北蜂窝6号   010-59790988

  八、招标人相关信息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国家税务总局东小楼318室

  联系人:张晓迪  李晓伟

  联系电话:010-63417043   63417040

  传真:010-63417043

  邮政编码:100038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

  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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