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159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宝润玉制品厂等有关企业(名单见附件)分别就岫岩玉、岫岩辽五味子、辽中鲫鱼、辽中寒富苹果、仓桥水晶梨、金山蟠桃、沱湖螃蟹、砀山酥梨、太平猴魁茶、六安瓜片、霍山石斛、霍山黄芽、莱阳梨、新丰佛手瓜、九仙桃、英德红茶、从化荔枝蜜、化橘红、梧州龟苓膏、峨眉山茶、东坡泡菜、涪城麦冬、鸭溪窖酒、民勤蜜瓜、民勤甘草、两当狼牙蜜、流曲琼锅糖共27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提出的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当地的省级质检机构初审,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现予以注册登记并发布公告。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使用其申请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专用标志,并由当地质检机构按规定对专用标志使用实施监管。
特此公告。
附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质检总局
2012年10月17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