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7日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日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正式发布,《哈尔滨市城市内河和沿岸景观区保护条例》、《哈尔滨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被列入明年正式立法项目。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由正式项目、预备项目、调研项目和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项目组成。
正式项目包括,《哈尔滨市城市内河和沿岸景观区保护条例》、《哈尔滨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哈尔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哈尔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哈尔滨市排放污染物许可管理办法》、《哈尔滨市地方名优稻米品牌保护办法》、《哈尔滨市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根据省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和哈尔滨市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意见,哈尔滨市将修正《哈尔滨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条例》、《哈尔滨市城市道路条例》、《哈尔滨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哈尔滨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哈尔滨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暂行办法》、《哈尔滨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预备项目包括,《哈尔滨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哈尔滨市房屋交易管理条例》、《哈尔滨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修订)》、《哈尔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修订)》、《哈尔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管理办法》、《哈尔滨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哈尔滨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哈尔滨市公安辅警管理办法》。
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是指在政府规章实施一定期限后,通过调查政府规章实施效果等方面情况,分析和评价政府规章质量,为政府规章的适时修改、废止提供科学依据的活动。明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首次将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项目纳入其中,项目包括,《哈尔滨市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吸引外商投资有关规定》和《哈尔滨市土地储备办法》。